开出百万罚单!贵州公布七起疫情期间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20-02-18 15:0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精神与决策部署,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违法销售防疫用品、违法销售食品的案件,并向社会公布。

1,1月21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州辰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中午要求下属分店将进价为1.1元/包(10个)、0.99元/包(10个)不等,原销售价格为2.3元/包的一次性口罩调整为5.8元/包,1月22日又将销售价调整为15元/包,并存在篡改、删除销售记录的行为。

贵州辰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处罚款100万元。

2,1月23日起,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润发超市在蔬菜进货价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将白萝卜、大葱、小瓜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价格上涨3倍以上。

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润发超市涉嫌哄抬价格,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拟处罚款80万元。

3,1月29日,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宝芝林大药房将进货价为10.5元/包(10袋)、4.5元/包、5.8元/包、13.8元/包的板蓝根颗粒类药品分别按20元/包、10元/包、10元/包、22元/包的价格销售。

宝芝林大药房涉嫌哄抬价格,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从严从重处罚。

4,1月27日,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水沁春堂有限责任公司明知采购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无生产批号、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仍购进66250只用于销售。

习水沁春堂有限责任公司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1月22日,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同安药房将平均零售价为0.83元/片 的一次性口罩抬高至7元/片销售;2月1日,当事人将疫情前零售价为2.5元/瓶的“84消毒液”抬高至18元/瓶销售。

同安药房涉嫌哄抬价格,遵义市道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贵州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处罚款10万元。

6,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冯昌洗车中心因防控疫情期间从事洗车业务的经营者较少,从1月29日开始将原30元/辆的洗车价格涨价到60元/辆。

冯昌洗车中心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铜仁市思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思南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7,2月3日,经群众投诉,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桃东门中西药堂所销售的“FACE MASK”50片一盒的一次性手术口罩没有相关的中文标签、出厂合格证。

该药堂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规定,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希望广大经营户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兼顾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并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立即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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