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3-06 11:19       

本报北京3月5日电(全媒体记者戴佳)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彰显涉农检察力量”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据了解,最高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刘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王敏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南京百分百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诉拖市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四件案例。

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在发布会上介绍,最高检围绕涉农检察工作主题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旨在彰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决心和作为,更好地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各级检察院进一步认识当前涉农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促进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决,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参考示范。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精准服务保障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145件1463人,起诉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4258件5412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24675件37162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110件208人。

万春指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高发多发类案件。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26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870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98万余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35万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9300余亩。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让农民群众真正共享发展成果,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吞国有资产、村集体财产职务犯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6579人,起诉破坏选举、行贿、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把持基层政权类犯罪835件8602人,起诉涉及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犯罪1249件2037人。

据悉,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检察机关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2亿余元,救助扶贫对象10214人,着力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万春表示,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融入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以更高水平司法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加大涉农案件办理力度,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治理。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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