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按时足额发放职工高温津贴 不得以饮料、药品等充抵

来源: 作者:张丰 发布时间:2020-07-23 09:09       

日前,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通知》),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职工高温津贴,并通过深入开展暑期“送清凉”“送健康”等服务职工活动,预防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降低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应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工作环境定期消毒、通风换气,工作场所配备消毒液等用品,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卫生标准要求;要为所有上岗职工配备口罩,监督职工做好个体防护,确保工作场所不发生感染事件。要协助企业逐项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用好工会各方面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高温天气给职工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各级工会组织还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相关责任和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规章制度和高温防暑应急预案,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要通过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有关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款,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或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协助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要督促检查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能以提供饮料和必须药品等方式充抵高温津贴。

以露天高温作业的道路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环卫单位,以及从事高温作业的钢铁企业、建材企业等为重点,各级工会组织要走访慰问奋战在苦、脏、累、险岗位的一线职工,大力开展“送清凉”“送健康”“送政策宣传”“送健康培训”等活动,认真倾听职工防暑降温诉求,协调解决高温作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此外,还要进一步做好职工爱心驿站、环卫职工休息室等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完善配套设施,细化服务项目,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杨文娟)

责任编辑:晴天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文章、照片版权均属原作者,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观点。本网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刊登,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发现有涉嫌抄袭、侵权、等违法违规内容, 请致电010-56382977,一经核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