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要求依法妥善安排疫情防控前期结存捐赠款物

来源: 作者:张丰 发布时间:2020-05-15 10:12       

中国民政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妥善安排疫情防控前期结存的捐赠款物,加快分配使用。严禁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或倒卖捐赠款物,并落实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4月23日,中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支持抗疫的捐赠资金约419.94亿元人民币,捐赠物资约10.94亿件。

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称,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慈善捐赠后续工作,充分、高效管好用好捐赠款物。对于前期重点支持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应急需求的公开募捐活动,要根据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的调整,相应调整募捐时限、适时予以终止;对于前期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尚有结存的,要根据当前需求合理安排拨付,不允许长时间积压。

通知强调,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不得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或者倒卖捐赠款物。凡是开展捐赠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已经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不得从捐赠资金中提取任何形式的工作经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将接收的捐赠款物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做到手续完备、专项管理、账实相符、账目清楚;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逐级拨付逐级公布的要求,将接收单位的名称、接收款物的金额数量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记者王祖敏)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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