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口试剂需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来源: 作者:张丰 发布时间:2020-04-07 14:21       

在4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介绍,为深化国际疫情防控合作,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的监管,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于3月31日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江帆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如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严控出口质量,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对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董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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