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了各地区、各部门和专家意见,形成了《办法》。《办法》共设十九条,对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的范围、业务实施主体、工作程序、考古结果运用、考古费用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该办法正式生效后,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将施行“先考古,后出让”的前置举措,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或划拨前提前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使出让土地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净地”,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也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甄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