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3-04 17:08       

中新网成都3月3日电 (岳依桐)记者3日获悉,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联合发布《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科学有序开放、加强疫情防控、加强场馆管理和做好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指导全省公共文化场馆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

《指南》提出,公共文化场馆主要包括全省范围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剧场、影院、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与民众日常文化活动密切相关的场所。场馆开放要坚持防疫优先、科学评估、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有序开放原则,逐步恢复场馆开放运营。如果要恢复开放场馆,要提前报审。

《指南》显示,各场馆要做好开展防控技能培训、配备防护物资、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场一策”“一馆一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在加强场馆管理方面,《指南》提出,各类场馆要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加强人员进出管理、采取人员限流措施、避免形成人员聚集。各场馆要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民众,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鼓励语音导览智慧服务等。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不接待团体性参观。

在做好应急处置方面,《指南》要求做好疑似人员管控、配合开展追踪管理,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及时封闭场馆,管控其他人员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还要对疑似人员使用物品、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彻底消毒杀菌,在所有疑似人员未解除风险之前场馆不得开放。

责任编辑:晴天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文章、照片版权均属原作者,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观点。本网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刊登,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发现有涉嫌抄袭、侵权、等违法违规内容, 请致电010-56382977,一经核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