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3期)2021年 第30号。
新疆裕民天鼎红花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天鼎红花籽油(1.8升/桶、商标:TDHT、2020/04/21),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4μg/kg,标准值为≤10μg/kg。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这不是新疆裕民天鼎红花油有限公司第一次被检出红花籽油不合格。
2021年1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期)2021年 第1号显示,新疆裕民天鼎红花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天鼎红花籽油(规格:1.8升/桶,商标:TDHT;日期:2020/09/03),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9.3mmol/kg,标准值为≤7.5mmol/k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冷榨红花籽油》(Q/XTD0001S-2019)中规定,宏天鼎红花籽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7.5mmol/k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油脂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企查查显示,2020年,新疆裕民天鼎红花油有限公司曾因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被罚款1200元。
其官网显示,新疆裕民天鼎红花油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了红花籽油有机、生态原产地、QS等认证,制定了全国第一个有机冷榨红花籽油企业标准,申请了两项冷榨红花籽油发明专利,是目前西北五省区首家通过生态原产地认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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