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1期)2021年 第 23 号。
乌鲁木齐市阳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卤猪脸(300g/袋、2020/12/15),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300000CFU/g;1200000CFU/g;490000CFU/g;9500000CFU/g;11000000CFU/g;240CFU/g;180CFU/g;530CFU/g;400CFU/g;3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n=5,c=2,m=10CFU/g,M=1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卫生质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 CFU/g。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辅料受污染,或者是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企查查显示,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是集现代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肉食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及品牌连锁经营为一体的现代化食品企业,是A股上市公司天康生物(SZ002100)重要成员之一。
天康食品工业园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肉食品加工基地,是乌鲁木齐市政府确定的唯一一家“放心、安全肉”生产基地,也是兵团食品行业唯一一家同时获得国家“叁绿工程”、“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称号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苏州路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东坪路518号的新疆鸿盛锦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原香菜籽油(5L/桶、西格尔、2020/06/05),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7.9mmol/kg,标准值为≤6mmol/kg。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新疆爱家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东坪路518号的新疆鸿盛锦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1.8L/瓶、建江粮油、2020/09/24),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5μg/kg,标准值为≤10μg/k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红花籽油》(GB/T22465-2008)中规定,红花籽油的过氧化值不超过6mmol/kg。过氧化值超标可能主要与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油质量问题不过关,或者使用的原料肉存储时间较长,以及产品存储时间过长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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