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宁德鑫永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建省宁德市中桓食品有限公司的鸡肉(检疫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尼卡巴嗪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101μg/kg,标准值为≤200μg/kg。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标称福建春添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1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1.8升/瓶、乐满堂),乙基麦芽酚不合格,检验结果为41.7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还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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