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古宋酒业2批次酒不合格 正聪食品公司卤鸡腿亚硝酸盐超标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7-10 08:05       

2020年7月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7期)。

中牟县姚家镇慧玲烟酒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蓝青花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2.6%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

中牟县姚家镇慧玲烟酒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封坛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3.8%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又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其中,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焦东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安庆珍佳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焦作市解放区影视路永顺香油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52.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

汝南县豫华夏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正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卤鸡腿(鸡腿),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9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mg/kg。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以亚硝酸钠最为常见,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无机化合物。亚硝酸盐是一种护色剂、防腐剂,一般用于发色作用,使肉制品呈现诱人的鲜红色,提高产品的商品性,此外还有抗氧化和防腐等功效。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10号公告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山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豇豆,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0.07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

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是防治地下害虫的优良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豫商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郑州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蛋黄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

责任编辑:晴天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文章、照片版权均属原作者,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观点。本网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刊登,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发现有涉嫌抄袭、侵权、等违法违规内容, 请致电010-56382977,一经核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