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遭处罚!湖北洪湖晨光实业公司藕粉不合格被罚没合计近8万元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5-06 16:58       

近期,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8期),天猫天香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北省十堰天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莲子藕粉(生产日期:2019-11-25),霉菌项目不符合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要求。

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80.26元整,处罚款人民币75000元整。

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排查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原料储存不当造成吸潮;混料和内包装设备未按要求清洗消毒;每天生产结束后,工人用湿拖把打扫卫生,造成车间湿度大,车间紫外灯及臭氧机杀菌效果不佳。

该公司召开了质量管理人员会议表示要吸取深刻的教训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加强原辅材料的入库验证,做到原辅材料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外部检测报告以及当批产品内检报告资料齐全才允许收货,且随机抽取批次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出现不合格则全部退货;原材料按照离墙20cm摆放整齐,防止掉地;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要求和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记录;车间安装温湿度表,添加吸尘器进行卫生打扫,减少湿拖把打扫卫生的次数;车间加放电加热箱,保持车间干燥;生产车间臭氧杀菌机延长杀菌时间,并同步进行杀菌效果验证;对车间全体员工进行卫生知识等相关的培训,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该公司此前曾因藕粉不合格被罚6万元

根据2019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44号〕,1号店森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洪湖藕粉曾被检出霉菌超标。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3期),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3477.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

据了解,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专业加工生产洪湖纯天然、无污染绿色食品,产品已进入沃尔玛、家乐福、华润、中商、武商、中百仓储等知名超市。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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