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新知新觉)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2-13 14:02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面对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将其贯彻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开创新时代社会治理新局面。

  在不断探索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在理念上经历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社会治理理念的进一步发展。共建,即各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新时代的社会治理,要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都有各自责任。共治,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主体协同协作、良性互动,形成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共享,即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新时代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聚焦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明确不同主体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把握好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社会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核心是党的领导。应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的领导,推动基层区域党建、联合党建、党群服务中心等治理实践进一步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的途径和载体,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把握好政府负责这个前提。管理社会事务是政府承担的重大职责之一。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效能。应注重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各级政府抓好社会治理的责任,完善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和治理机制。提高政府资源整合、综合运用、快速响应的能力,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把握好民主协商这个渠道。社会治理中有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需要在人民内部广泛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应坚持和完善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

  把握好社会协同这个依托。社会治理责任在政府,活力在社会,潜力在市场。应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机制,搭建互动平台和载体,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把握好公众参与这个基础。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引领和推动每一位公民、每一个家庭充分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

  把握好法治保障这个条件。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依法赋予并保障群众的自治权利,依法构建群众有序参与并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机制,以法治方式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调节关系、规范行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促进和谐。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把握好科技支撑这个手段。当今时代,科技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科技进步能够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应着力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利用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执笔:祝黄河  万  凯)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13日 09 版)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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