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法院延伸服务强化诉源治理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2-09 13:12       

“琐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官司找法庭,矛盾不上交。这是新时代背景下漳平法院对‘枫桥经验’的理解,也是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坚持的思路。”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长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2019年以来,漳平法院充分发挥永福、新桥两个派出法庭贴近群众诉源治理一线的优势,构建起“动”“联”“防”的网格化纠纷处置机制,不断增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诉源治理效果,也为乡村振兴筑起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动起来,巡回法庭在身边

“多谢法官!我腿脚不便,你们特地来我家门口审理案件,解决了我的赡养问题。”2019年11月25日,年近九旬的陈老太在轮椅上激动地对前来开庭的法官说道。新桥法庭法官助理曾锦秀介绍,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陈老太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新桥法庭立即决定启用巡回法庭,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为满足人民群众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漳平法院新桥、永福两个派出法庭成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偏远乡镇和中心村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和巡回审判点,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发放法官联系卡,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2019年以来,漳平法院开展巡回审判181件次,通过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办结138件,开展上门送达、巡回立案218次。

联起来,多方联动解纷争

“是我一时冲动,我愿意主动赔偿。”“其实我也有错,不该太较真。”近日,在新桥法庭调解室里,一场因耕地引发的纠纷在新桥法庭庭长李文龙的主持下调解成功。

陈某和曾某因耕地占用问题发生争执,进而产生肢体冲突。事发后,派出所及时出警处置,陈某和曾某随后各自前往医院检查,两人均有不同程度的皮外伤。曾某要求陈某进行赔偿,陈某则不同意。为此,曾某带着起诉材料怒气冲冲前往新桥法庭,询问相关赔偿标准,坚决要求提起诉讼要对方赔偿各项损失。

新桥法庭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主动作为,提前介入,联合新桥镇派出所、司法所、陈坑村村民委员会及时进行诉前调解,最终令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还保证就此事不再发生矛盾。

近年来,为延伸法庭司法触角,漳平法院基层法庭积极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等“七站八所”通力联动,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联系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并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当事人,主动告知诉讼权利,提示诉讼风险。

漳平法院还加强人民法庭纠纷解决工作与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的对接,建立多样类型的专业调解工作室,引入各种专业、行业性质的调解人员,巧妙借助乡贤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配合法官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和解纷方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过程中,形成了多层次、多手段、多主体的多元化调解机制,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无理的当事人输得明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永福法庭庭长陈金友说。

2019年以来,漳平法院人民法庭共收案339件,审结279件,结案率82.3%,调撤率50.1%,服判息诉率99.4%。

防起来,防范纠纷于未然

2018年5月10日,永福镇陈某和两名工友在拆除该镇一厂房厕所时,因土墙坍塌不幸身亡。虽然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和民调组织积极协调,但双方因为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陈某亲属多次到工厂聚集闹事,致使工厂停工,影响恶劣。2019年5月12日,永福法庭从微信群里获悉此事,主动介入,并提供大量法律建议,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赔偿李某家属50多万元,至此案结事了。

在多手段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永福、新桥法庭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并根据人民法庭所辖乡镇,打造政法平台微信群,利用微信群,做好资源共享、沟通协调、应急预警、调处纠纷、普法教育等工作,尝试用现代即时通讯手段为辖区居民及时输送“法律养分”。

同时,派出法庭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前提下,由法官指导村民修订乡规民约,协助村委会定期梳理、剖析辖区涉村委会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建房等民事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参考,从源头上加强了纠纷的预防。(王莹 陈立烽)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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